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出通知,公示了首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东海水晶城榜上有名,全国仅有
30
家市场入围。
此次认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经相关培育市场自愿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初评推荐,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并结合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的规范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调查结果计算测评总分。根据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测评总分在
80
分及以上的为合格。在这
30
家市场名单中,江苏有两家市场上榜,其中,东海水晶城得分
82.1
分,排名第
26
位,无锡市中山路商业街得分
81.2
分,排名第
28
位。
东海水晶城占地
452
亩,建筑面积约
45
万平方米,总投资约
32
亿元,是东海县人民政府全力打造的集水晶购物、餐饮、住宿、休闲娱乐为一体的超大型商业综合体。水晶城承载入驻商户近
6000
家,提供机动车位
3000
余个,年销售过百亿元,日客流量达
3
万人次,带动全县
25
万人从事水晶行业,是全国面积最大、功能最全的水晶商业市场和国际一流的水晶交易集散中心。
对于这样一个体量巨大、影响深远的水晶行业标杆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尤为重要。
2014
年,东海水晶城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为首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以此为契机,我县以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提升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为目标,分阶段明确工作重点和推进步骤,逐步实现水晶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领导、有机构、有制度、有人员、有经费,会运用、会管理”的工作机制,扎实组织和推进规范化培育工作开展。
为确保培育工作扎实推进,东海水晶城与县知识产权局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先后制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版权登记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商品备案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详实制定了
2014
—
2016
年各个年度的工作计划,不断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用制度约束商户的经营行为,用制度规范服务,用制度保护作品原创者的积极性。县科技局多次深入水晶城进行市场调研,与水晶城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培育合作协议,指导水晶城开展专利申请、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市场执法协处机制,打击假冒侵权案件。该局还优先安排专利资助资金用于水晶城商户专利申请,
3
年来先后资助水晶挂件、摆件等专利申请资金
50
余万元,涉及近千件外观专利。
为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在去年
4
月下旬的“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在县科技局的帮助下,东海水晶城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为针对市场内近
6000
家商户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宣传提供了有效载体。中心成立后,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与培训工作,利用市场的
LED
屏、广播、微信、网站、宣传牌等载体,广泛开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知识的普及宣传,吸引广大商户了解并参与其中。在东海水晶城网站设有知识产权保护专栏,普及宣传相关知识,提供版权作品登记指南,引导商户注重知识产权保护,设立知识产权“红黑榜”,打击假冒版权作品。
经过
3
年的培育,东海水晶城商户的知识产权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完成水晶作品著作权登记
3000
余件,水晶行业共有商标近
2000
个,占全县商标总数的
80%
。“东海水晶”获得集体证明商标,“大姐吴兆娥”“石来运好”获评国家驰名商标,全县诞生省著名商标
12
个、市知名商标
26
个。其中,“大姐吴兆娥”还通过马德里协定进行商标的国际注册,首开东海水晶争创国际品牌的先河;“石来运好”“福灵”“淞圣”等
5
家水晶企业获评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五洋”“沪东”“豐石”等
10
家企业获评省十大水晶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