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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3·15”治本之道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县新闻宣传中心 更新时间:2017-03-15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再一次向我们走来。“天天都是‘3·15’”,这是群众的殷切期待。在每年的“3·15”期间,我们几乎都能看到层出不穷、花样翻新的欺诈消费者案件被一一揭露,究其原因,不外乎是一些黑心商家背弃“诚信”,置传统道德与当代法治于不顾。一年中所有消费者遇到的问题单靠这一天来解决问题,其“3·15效应”也会变得十分有限。
  在新技术飞跃发展、新产品不断涌现、新的消费方式接踵而至的当下,欺诈消费者的不法行为也步步跟进。如电子商务的出现 ,诸如价格、品种、质量等层面屡屡出现的欺诈行为,实难招架,更不厌其烦。为此,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就成了新常态下的新要求。维护消费者权益贵在治本,这个“本”就是 “诚信”,生产者也好、经营者也好,不同业态都离不开最基本的“诚信”底线,谁背离底线就让谁付出经济的和声誉的代价,要实现这一点,关键的还是要建有“诚信”体制。
  民无信不立,市无信不兴。商品流通和消费领域如果丧失诚信刚性的原则,市场经济秩序就会生乱,消费者合法权益很难得到 有效的维护,诚信已不仅仅是道德力量的自我约束,还应是法治手段的刚性规范。唯有这样,“诚信”才能形成制度的“笼子”, 才会有产品质量的保证、才会有服务承诺的不打折扣,才会有消费者权益的切实保障,才能有天天“3·15”的和谐消费环境。